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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湖市纪委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 17:39:01】 【来源:洪湖市纪委市监委】【我要打印

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工)委、纪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局院办行、各直属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全市“两会”即将召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督导本地本部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及时将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敢于“亮剑”,不能护短遮丑,牢固构筑起“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干扰选举;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旅游和其他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严禁“带彩”娱乐、酒后驾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要精准把握本地“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落实《通知》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置禁令于不顾、不收手不知止,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www.hhlz.gov.cn“在线举报”栏;

市纪委监委微信举报:“洪湖清风”微信公众号“微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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