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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四项机制”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8-23 18:22:17 来源:

近日,市纪委接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通过建立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建立市乡两级领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指导、决策、调度、督办,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各乡镇区办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建立由市纪委牵头,市委巡察办、市委扶贫办、市检察院等13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分析调研、联合检查等工作。促进各职能部门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对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管室、组宣部、纪检监察室等市纪委机关内部各部室,依照各自职能进行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定人定责,分工协作。促进机关内部凝聚力量,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严查快办。加强问题线索研判,根据问题线索特质实行上下联动分类查办,既形成办案合力又促进快查快办。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从严从紧,形成有力震慑,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目前,全市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复核抽查和整改问责的关键时期,前期查实的4000余条问题线索及复核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全部进入执纪问责程序,新出台的“四项机制”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理和统一调度,保证执纪问责工作高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