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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重拳破“伞” 半个月留置2名涉案人员
发布时间:2018-09-25 14:02:05 来源:

“洪湖市公安局新堤派出所民警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伞’,市纪委分别对2名涉案民警(其中1名为协警)采取了留置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日前,洪湖市纪委监委发布2条涉黑涉恶审查调查信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洪湖市纪委监委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职责精准监督,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问题查处督办力度,先后召开3次纪委常委会和5次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相关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组织8名委领导班子每月带队进行监督检查,4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

  为全方位、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洪湖市纪委监委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直通车、公布扶贫领域违纪专项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并对2016年1月以来全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清仓式”摸排大起底,列出清单、统一管理、集中攻坚。目前共摸排问题线索35件,其中2018年以来受理处置问题线索16件,办结8件。

  在受理处置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中,洪湖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优先受理,当天分流处置;对基层问题线索一律由市纪委监委提级查处;一律安排精干力量优先查处,由领导挂号督办。同时,强化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复杂案件同步立案调查及重点问题会商挂牌督办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盯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实行‘一案三查’,重拳破‘伞’,以查处案件的实际成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洪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