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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研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 助推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22-03-02 21:46:13 来源:洪湖市纪委监委


为提高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能力和水平,助推乡镇办案质量有效提升,3月2日,市纪委监委开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交流讨论活动,各乡镇区街道纪(工)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参与交流讨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熊义虎同志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熊义虎要求,交流讨论活动要做到五要:

一是站位要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指导性案例,精准把握案例所蕴含的内在要求,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二是情况要熟。纪检监察干部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的学习指导性案例,对指导性案例进行通读。要结合相关文件要求、制度依据以及实际案件中的疑难杂症来学,积极在学深悟透上做文章、下功夫、求实效。

三是讨论要细。各讨论组要站在政治的角度谈感受,从业务的方向谈差距,结合办理案件谈实际,对指导性案例的执纪执法要点和指导意义进行分析讨论,领会精髓要义。

四是结合要紧。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及时跟进学、深入细致学、联系实际学,在学好指导性案例的基础上,举一反三、知行并进,注重分析、总结、提炼本地案例中有典型性意义的“业务模板”,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规范性与精准性,有效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是质量要高。根据既有办案知识和实践经验,要对类似案件调查、处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对照指导性案例提供的执纪执法要旨、政策策略把握、定性量纪理由、纪法条规适用,辨析模糊视点等方面,纠正认识偏差,通过以案释法指导实践,不断提升干部执纪执法履职能力。

会上,案件审理室主任余琼领学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案例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吃喝、退休后接受宴请等问题进行业务指导,持续释放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办理同类案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为精准执纪执法提供了参照标准。

随后,参会人员以小组形式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大家纷纷表示,中纪委下发的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很有针对性、示范性,为我们处理类似案件送来了“及时雨”。短短几个案例,却是满满“干货”,帮助大家精准掌握监督执纪问责技能。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开展指导性案例学习交流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整理学习重点,形成学习讨论材料,以推动指导性案例学深学实,切实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