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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各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1-25 15:06:45 来源: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四个巡察组于2016年9月13日至10月13日,对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洪湖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等7家单位进行了巡察。经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1月17日、18日,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各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并要求严格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和完善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市委巡察组在反馈时,分别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从政治高度看待巡察反馈意见,要建立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彻底整改问题,要运用好本次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成效。

七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均作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所反馈的意见,坚决按要求落实整改,以真改严改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助力建设富强洪湖,绿色洪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