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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半年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7-28 09:31:02】 【阅读次数:】 【来源:洪湖市纪委监察局】【我要打印



市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汪洪涛作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7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执纪审查部分典型案件。以下为新闻发布会内容:

今年以来,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红色洪湖、绿色洪湖、金色洪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1.牵牢“牛鼻子”,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协助市委主体办,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谈心谈话交责,层层压实责任。今年来,市委专题研究7次,各层级党政领导班子开展约谈10余次,30多名党组织书记就担当主体责任在洪湖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公开承诺。市纪委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42名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对4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主体责任清单未及时调整和更新的8家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告不及时的6家单位等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的20余名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瞄准“大多数”,教育警醒贯穿纪律建设始终。坚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开展《准则》《条例》专题学习,发放党纪条规读本和“口袋书”16000余本,促进党员干部知纪、明纪、守纪;组织全市800余名副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准则》《条例》书面测试,8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荆州清风”微信测试,以考促学;运用新媒体,开通“洪湖清风”微信公众号,促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日常化;组织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家属50余人参加家庭助廉活动,绷紧家庭廉政“防线”;举办“五月的清风”廉政文化作品展和“清风荷韵‘廉’花香”廉政主题晚会,以廉政文化教育和熏陶人;组织全市18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纪委《忏悔录选编》和我市编辑的《忏悔录》,开展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组织63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到市法院开展旁听庭审、以案说纪活动;组织观看《以廉为宝》等廉政微电影及警示教育片,促使基层干部敬畏法纪,坚守底线。

3.紧盯“新苗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重拳狠刹“人情风”,每月组织2次明察暗访,持之以恒紧盯“四风”隐形变种问题,今年共查处汊河镇白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晏于佑等8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5人。组建8个工作专班,着重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8项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发现不担当不作为问题7个,整改财务管理违规问题13个,发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26个,一律督促限期整改;对存在“走读”问题的2个乡镇、违反上班工作纪律的12家单位22人全市通报批评。专项整治“中梗阻”问题,对11家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查;组建明察暗访专班,全程跟踪重大项目落地,对相关问题线索启动初核;对党员干部参与营利性活动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坚持严查重处快通报,今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个,党纪政纪处分46人,组织处理32人,发布通报16次,实现重要时间节点前均有典型案例通报警醒党员干部。

4.攥紧“铁拳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来,共接受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255件,其中,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100件,立案165件,党纪政纪处分13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重点查处了洪湖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刘晓洪,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平等严重违纪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问题线索255件,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以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107人次;对确有违纪问题需追究党政纪责任的以转立案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形式处理131人次;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以移送司法机关的形式处理5人次。制定《执纪审查流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规程。投入近200万元,按“十有”要求对21个乡镇区办纪委谈话室高标准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合办案制度,今年来,成员单位间互移线索47件涉及59人,2名外逃人员被劝返归案并进入侦办和追责问责程序。

5.精准“惠民生”,促进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推进运用大数据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目前,29300条问题线索入户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已有130人主动清退上交违规资金23万余元。强化政治巡察,重点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巡察督察,启动对市工商局等16家单位的新一轮巡查工作。紧盯基层“小五长”,开展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重点查处了大同湖管理区江泗口办事处渔场党支部书记、场长李雷挪用公款13万余元从事营利性活动等一批基层干部违纪问题。

6.念好“紧箍咒”,锻造“铁军”干部队伍。扎实开展“讲正气、做守纪标杆,讲担当、做执纪尖兵”活动,对照重点整治的“六类”问题,立行立改。大力实施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提升“三大工程”,组织集中培训、跟班培训、法纪知识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在委局机关开展“三比三促三争创”主题实践活动,实行部室主任、纪工委书记双月述职评议和乡镇纪委书记半年述职评议制度,做到硬账硬结,对成绩突出的,积极向市委推荐,对排名连续靠后的提醒谈话。

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严重违纪典型案件

1.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江泗口办事处原党委书记肖卫勤严重违纪问题。

20173月,市纪委严肃查处了肖卫勤违反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挪用公款,贪污公款等严重违纪问题,给予肖卫勤开除党籍处分,其个人违纪所得收缴国库。329,市纪委将肖卫勤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洪湖市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刘晓洪严重违纪问题。

2017414,市纪委对刘晓洪采取两规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527,市纪委决定将刘晓洪涉嫌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将新滩镇原宰杀耕牛工作专班成员新滩镇副科级干部龙文清,新滩镇畜牧站站长张春平,新滩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陈林等3人涉嫌贪污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洪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平严重违纪问题。

2017520,市纪委对梁平采取两规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件

1.洪湖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尹长军等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61223下午,市卫计局下属单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黄显柏等6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消费并在酒店开房“带彩”打麻将。尹长军作为市卫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吴让操作为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2月,市纪委给予尹长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让操诫勉谈话处理。

2.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陈莉等履职不力被问责。

201752268间,新堤办事处对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未按工作要求进行部署和落实,导致该处该项工作滞后。陈莉作为新堤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履职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该处党工委书记谢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该处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余克俊对上述问题负有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责任。20176月,市纪委给予陈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谢伟和余克俊诫勉谈话处理。

3.洪湖市螺山镇党委书记乐观晖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

201752268,螺山镇党委对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未按要求及时部署,导致螺山镇该项工作滞后。乐观晖作为该镇党委书记,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76月,市纪委给予乐观晖党内警告处分。

4.洪湖市汊河镇党委书记代红兵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和纪委书记黄慧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问责。

2017712,洪湖市汊河镇白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晏于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操办外孙女十岁生日宴,收受194人所送礼金86300元,其中收受镇村两级18名党员干部礼金6400元。

2017722,市纪委分别给予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河镇党委书记代红兵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汊河镇纪委书记黄慧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典型案件

1.洪湖市大沙湖管理区庙后垸办事处原党委副书记、原副主任彭学文违规操办其子当兵入伍宴问题。

201691617日,彭学文在大沙湖某酒店违规操办儿子当兵入伍宴,收受本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单位同事、好友等64人所送礼金18800元。20172月,大沙湖管理区党委给予彭学文免职处理;大沙湖管理区纪委给予彭学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洪湖市蔡家河原种场蔡家河村村委会主任蔡双艳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

2017711,蔡双艳在其家中违规为女儿操办升学宴,共收受亲戚、朋友、村民等57人所送礼金共计19800元。2017722,市纪委建议按程序免去蔡双艳的蔡家河村村委会主任职务,市农业局给予蔡家河原种场分管副场长陶华行政记过处分。市纪委给予蔡家河原种场第一书记游大淼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农业局分管蔡家河原种场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平批评教育处理。

3.洪湖市汊河镇白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晏于佑违规操办外孙女十岁生日宴问题。

2017712,晏于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为其外孙女操办十岁生日宴,收受194人所送礼金86300元。此外,还查明晏于佑在20172月至7月间,违反生活纪律,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违纪问题。

2017722,市纪委给予晏于佑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建议按程序免去其白云村村委会主任职务;给予违规参加生日宴的汊河镇副科级干部朱正武,汊河镇农业办公室主任肖登清,汊河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杜勇,汊河镇民政办公室主任李勤斌,汊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王敦伟,汊河镇农机服务中心主任熊显成,汊河镇水利服务中心职工龚贻虎等7名机关、镇直单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违规参加生日宴的汊河镇陈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思汉,汊河镇麻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国军,汊河镇邹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黎维孝,汊河镇万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坤新,汊河镇鄢埠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柏海,汊河镇太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远宏,汊河镇水晶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张卫国,汊河镇白云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守武,汊河镇白云村村委会副主任沈景学,汊河镇白云村党支部委员王子刚,汊河镇万红村党支部委员李书和等11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四、“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件

1.洪湖市龙口镇人大副主席张玉宝等因工作失职,导致群体上访问题。

2016125,龙口镇中粮村以村民刘某为首的70余名村民,在市行政中心大楼前拉横幅、静坐、喊口号等,严重影响了市政府正常办公。龙口镇人大副主席张玉宝作为龙口镇中粮村维稳工作组组长,履职不力,对此闹访事件负有责任;龙口镇中粮村村支部书记张行清、龙口镇和里片区联络处主任刘朋作为龙口镇中粮村维稳工作组成员,对此闹访事件负有直接责任。20172月,市纪委给予张玉宝党内警告处分。龙口镇纪委给予刘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行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洪湖市非法加油站违规经营及公安、商务、安监部门相互推诿等问题。

20174月,省纪委监察厅主办、省电视台承办的《党风政风前哨》栏目曝光了我市石码头街道加油点经营户王某和乌林镇茅埠村加油点经营户廖某违规经营成品油,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等职能部门相互推诿等问题。

经查,20061月以来,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对王某出具的已作废成品油许可证未认真查验,为其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验照手续,导致其继续经营成品油。20151月,市商务局虽发现王某的成品油许可证已作废失效,属非法经营,但没依法处理,也未向职能部门通报,导致王某一直非法经营成品油。

20165月至20171月,洪湖经济开发区多次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廖某非法经营柴油,存在安全隐患,要求责令改正,但没有效果。20173月,市茅江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联合市消防大队调查,但没有查处取缔,也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函告市安监局、市商务局等职能部门。

20175月,市纪委给予市商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兼商务执法行政大队长欧阳经元、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科长付红莉、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科长赵斌、市工商局城东工商所所长肖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洪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陈家篪、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学军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市安监局副局长陆泓冰行政记大过处分。市消防大队副连职参谋袁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责令离岗学习一个月。市纪委责令市商务局局长李华学、市安监局原局长向晋贤、市工商局副局长谢从喜、洪湖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万山红作出书面检查。市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勤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五、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1.洪湖市燕窝镇燕子窝村燕窝组负责人魏赤平、财经负责人汪雪波优亲厚友违规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问题。

20171月,魏赤平和汪雪波在发放燕子窝村燕窝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时,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将8000元救助资金发放给各自相关亲属等9人。20176月,燕窝镇纪委分别给予魏赤平、汪雪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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