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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不”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0 09:30:10 来源:

构建“三不”机制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荆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黄汉桥

  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是反腐败规律的科学总结,也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几年的反腐倡廉实践为我们构建“三不”机制积累了经验,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指明了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我市构建“三不”机制的实践探索
  1.注重分类别、多平台开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廉荣腐耻的社会风尚,构建“不想腐”机制。一是在方式上,注重分层分类、因人施教。比如,对领导干部重在进行集中教育,广泛开展廉政谈话、廉政知识测试、家庭助廉等活动;对一般干部重在进行廉政文化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让廉洁理念遍地开花。二是在阵地上,注重整合资源,发挥优势。依托“荆州廉政网”,及时宣传政策法纪、动态典型;依托市、县、乡三级党校,把廉政课堂搬进各类教育培训主体班;依托全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大型反腐倡廉教育展,让教育触及灵魂;依托“楚廉文化讲坛”,邀请专家学者定期宣讲楚廉文化并在电视台播出,创同时段收视率最高,被干部群众称为荆州廉政文化的“百家讲坛”。三是在手段上,注重融入现代科技,联合荆州移动“无线城市”开办楚廉文化手机专题,联合荆州日报社筹办“廉政荆州”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辐射力、影响力。
  2.注重抓两头、盯重点,努力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构建“不能腐”机制。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对象,着力“管住两头”。加强对党政正职的监督,推行“一把手”“六个不直接分管”,确保权力在正常轨道运行。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基层干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二是突出重要岗位、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对重要岗位干部,重在督促其查找廉政风险点、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让其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对重要行业,重在加强行风评议,扎实开展“电视问政”等活动,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对重点领域,重在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坚决遏制腐败易发多发势头。对重点时段,重在加大明察暗访、调查处理、曝光通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在先、防范未然。
  3.注重系统抓、抓系统,保持强力吓阻的势头,构建“不敢腐”机制。一是围绕相似性抓平行拓展。如我们2009年通过查处监利县国土局局长案件后,先后拓展到了江陵、石首、松滋等县市区国土部门,效果很好。二是围绕相联性抓线性延伸。针对腐败集团化、群体化特点,查一个,带一串、端一锅,最大限度地清除腐败链条,夯实系统治理基础。另外,还普遍推行联合办案、提级办案、交叉办案、指定办案,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力量、统一行动。坚持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派出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机构办案职能;在监利县、松滋市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室试点。
  二、构建“三不”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构建“不想腐”机制主要存在三重三轻的问题。一是重说教、轻培育。就事论事的传统说教形式单一,难以入脑入心,而廉洁价值理念这种根子上的培育在国民教育中比较欠缺,干部队伍还没有形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全社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够浓厚。二是重普通群众、轻领导干部。普通干部群众在学习上往往有时间保障、有任务要求,而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反而借口工作忙、事务多而应景式地、应付式地对待理想信念教育,出现“易生病的不吃药”的现象。三是重引导、轻提醒。泛泛的教育引导干部廉洁从政做的多,而对待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教育提醒跟进不及时。一些干部放松要求又没有人“扯袖子”,逐渐滑向腐败的泥潭。
  2.构建“不能腐”机制主要存在五个问题。一是部分制度在内容上偏粗。限于一般号召和政策规定,缺少“市场细分”和精细度。如“三公”经费管理中的问题与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相关制度不够精细有关。二是制度层级上偏低。许多制度停留在党内政策条规层面,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认知度和权威性不高。三是制度的执行力偏软。一些制度强调“应然”的多,而针对“不然”规定的行为后果简略,“稻草人”难以防范贪腐行为。四是制度缺少衔接和配套。制度约束存在盲区和相互打架的现象,一些制度廉洁性评估不到位,给不法人员以可趁之机。五是监督的主客体之间地位失衡。同体监督始终未能得到很好解决,纪检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对权力的制约作用还难以得到切实充分的保障。
  3.构建“不敢腐”机制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反差。一是腐败发生的机率和查处机率之间的反差。目前,我国正处于急剧现代化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腐败处于高发期。而另一方面查处的面却不够,搞腐败的风险系数不够高、付出的机会成本不大。二是腐败的程度与查处的力度之间的反差。腐败程度越深,查处的难度越大。中央关于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的判断是清醒的。相对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惩治力度不是大了,而是显得有必要加强。三是腐败的密集发生与惩治腐败力量分散之间的反差。现在的腐败窝案串案、案中案多,并呈现集团化、群体化趋向。同时,我们的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不够,导致一些案件难以及时坚决查办。四是点上挖掘的深度与线上拓展的广度之间的反差。长期以来我们坚持深挖细查,但对违纪对象的上溯下查、对行贿对象的查处、对违纪人员错误导致的损失的挽回和影响的消除等做得还不够。
  三、构建“三不”机制的对策建议
  “不想腐”、“不易腐”、“不能腐”涉及主观与客观、治标与治本、硬约束与软环境等方方面面,三个机制,只有相互配合、综合运用、稳步推进,才能产生有效的治理作用。
  1.构建“不想腐”的机制要抓实。“不想腐”是反腐败的理想状态,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理想教育、增强宗旨意识,是第一道防线。要通过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体系,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主动抵制腐败。当前,一要量化干部教育任务。通过一系列的指标设置和落实,使理想信念、党纪国法、从政道德教育成为必须落实的硬杠杠。二要体现出个性化。针对不同群体和岗位,从防控廉政风险的角度开展教育。要注重发挥专题教育的作用,把握好重要时段和节点,形成连环效应。三要突出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教育。要将提醒教育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开展对有问题干部的诫勉提醒的领导和班子要追责。四要建立干部思想道德现状分析评估系统,跟踪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真实想法,使教育做到有的放矢。五要“从娃娃抓起”,培育廉洁理念,力戒高深的说教,真正培育好社会的廉洁文化氛围。
  2.构建“不能腐”的机制要抓细。一要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公开透明,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二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重点研究制定《反腐败法》,将一些好的政策、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特别是要对公职人员个人有关事项公示、任职限制与回避、腐败资金的追回、公众监督、从业伦理道德、公权力的规范运行、反腐败国际合作等作出明确规定,增强反腐败法制的系统性和强制力。三要在制度的精细化上下功夫。认真总结近年来通过某项具体制度有效防治某一类腐败行为的经验,配套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具体制度。四要在制度的可行性上下功夫。就是要“具体可行,使大多数人做得到”。五要将制度与科技、与市场结合起来,通过科技的支撑、市场的选择,使制度的威力进一步发挥。
  3.构建“不敢腐”的机制要抓紧。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好深挖细究与快查快结的关系。不能让腐败分子出现“痛苦一人、幸福一家、享受一辈子”的情况。既要扩大查处面,也要研究好不给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好处的办法,使其对所有违纪违法问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要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理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责,形成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三要整合反腐败资源,进一步攥紧拳头。研究解决好机制职能分散、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在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办案流程上进一步大胆探索。四要建立办案职业化队伍,完善办案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立办案论功制度,提高队伍职业化水平。五要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治力度。防止出现行贿者通过行贿获得的不当得利得不到追缴、国家和集体损失无可挽回的情况。总之要通过强大的震慑警戒,切断公职人员贪腐的侥幸念想,使其敬畏之心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