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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峰口镇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8 14:43:04】 【来源:市委巡察办】【我要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20日对峰口镇党委进行了巡察。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0年5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峰口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了峰口镇党委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理论学习不深入;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还存在无阵地、无经费现象,党员队伍管理不规范,党员发展制度执行不严;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材料照搬照抄,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在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党委纪律执行不严格、不到位,执行工会管理规定不严格,工程发包不规范,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巡察组对峰口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峰口镇党委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对党纪党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党员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要强化村级财务管理,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工程项目、采购资金、“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迅速进行自查自纠,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曾德辉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峰口镇党委提出要求。峰口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注重整改时效,坚持定时对账盘点、限时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质量。

峰口镇党委书记郭金高作表态发言,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峰口镇党委将对巡查整改工作负总责,认真对照反馈意见,结合峰口镇具体工作深刻反思,认真研究分析,认真谋划部署,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坚决做到不落一项、不丢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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