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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7 19:33:27】 【来源:市委巡察办】【我要打印


按照洪湖市委统一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巡察组于2021年47月底,对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和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等市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开展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省委、荆州市委洪湖市委有关工作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扣被巡察单位职责使命,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在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受理反映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和市场主体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16-2212528

机:19986782119(用于接收举报短信);

来信请寄:洪湖市文泉大道特1号市委巡察办720室,邮政编码433200

电子邮箱:hhswxcb2018@163.com;

接听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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