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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洪湖市纪委机关党总支印发 《关于在机关党总支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 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2 16:18:34 来源:

 

市纪委机关支部、派出纪工委支部、老干部支部:

《关于在机关党总支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已经市纪委机关党总支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洪湖市纪委机关党总支

                                                      2016年5月2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市委整体部署和机关党总支研究,决定在机关党总支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目的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

(一)主要目标。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政治方向;树立清风气正,严守政治纪律规矩;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时刻起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任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在端正思想、着力解决少数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谈化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少数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少数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要着力解决少数党员行为不端等突出问题。

(三)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学用结合,知行结合,把学习教育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委局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与机关党建相结合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三大工程”相结合,注重实效。

二、重点内容

要把学习党章党规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统一起来,在学系列讲话中加强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坚持学与做结合、知与行结合,切实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一)学党章党规。逐条逐句通读党章,深入领会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优良作风,深入领会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牢记入党誓词,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学习《准则》《条例》等内容,掌握“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及全省、市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肃清恶劣影响,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二)学系列讲话。机关党总支全体党员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关于加快建设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力争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三)做合格党员。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着眼洪湖“创建全国文明示范城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富强洪湖、宜居洪湖”的总体目标,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的合格党员,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合格党员,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做讲道德、有品行的合格党员,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做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要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当标兵、做模范。

三、主要措施

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洪组文〔2016〕4号)文件要求,把“党员活动日”作为推进机关党总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载体,坚持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贯穿活动始终。

(一)健全组织体系。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带动,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破难题、补短板,着力解决机关党总支“支部常在、活动不常有”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激发机关党组织活力。

(二)排查组织关系。按照市委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本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8月底前完成规范管理处置工作,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畅通党组织同党员的联系,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三)专题学习讨论。机关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编印制作口袋书,运用微党课、微动漫、微视频等,满足党员学习需求。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平台加强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两个月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四个专题开展。专题讨论要紧密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实际,真正做到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创新党课形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紧密联系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合理确定党课内容。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七一”前后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四、组织领导

牢牢把握总体要求,把学习教育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坚持把活动的总要求贯穿始终,把学习教育活动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互促进贯穿始终。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成立机关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机关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组长由机关党总支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宣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机关党支部、派出纪工委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领导带头,确保全员参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在“两学一做”活动中率先垂范,带头讲党课、带头学习讨论、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解决自身问题。各支部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

(三)精细组织实施,做到统筹兼顾。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把握时间节奏,合理安排活动进度,把机关党总支的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健全完善经常性学习教育制度,把“抓在平常、融入经常”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活动安排一览表.doc